废旧电池最佳的处理方式 |
编辑:上海宝钢物资回收公司 时间:2012/11/23 字号:大 中 小 |
摘要:废旧电池最佳的处理方式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于2003年10月联合制定实施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要求,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成熟的处理废旧电池技术,国家对此的指导思想是:目前不宜集中收集处置。 据介绍,在缺乏有效处理的条件下,废旧电池集中填埋处置产生的危害比分散填埋还更大,所以不倡导市民、学校、社区等集中收集处理。 记者同时从环保部门了解到,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我国目前年产一次性电池200亿节,占世界产量1/3。而废电池是危害我们生存环境的一大杀手,废旧电池含有汞、铅、镉、镍等重金属及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对人体及生态环境有不同程度的危害。一粒小小的钮扣电池可污染600立方米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并造成永久性公害。 对于记者询问的我市何时能实现废旧电池的集中回收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有关部门没有做出明确答复。多份细心,少些污染 采访中,记者发现市区个别地方店铺有回收各类废旧蓄电池等。 广州市环保部门介绍说,不能轻易相信这些小店,从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必须取得省环保局审核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我市环保部门曾查处过一起小企业非法私自回收废旧蓄电池,他们处理的方法非常简单:把电池里的酸液倒掉后,取出电池里面的金属铅,制成铅板出售。这些倒掉的酸液里含有锌、锰、镉等多种重金属,大多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 在生活中,我们如何尽量减少废旧电池污染?记者了解到,对此国家倡导消费者使用汞含量小于0.0001%的高能碱性锌锰电池、使用氢镍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等可充电电池以替代镉镍电池;比如碱性电池虽然价格比碳性电池贵两倍,但比碳性电池的使用时间长四到六倍。鼓励和支持消费者拒绝购买、使用劣质和冒牌的电池产品以及没有正确标注有关标识的电池产品。 同时尽量提高使用效率,因使用不当,我国每年有超过30亿节尚未用尽的碱性电池被丢弃,相当于浪费了90亿节新碳性电池。其实碱性电池用于数码相机、电动玩具等大功率电子产品,即使显示电量已耗完,其剩余能量仍可继续用于闹钟、收音机、遥控器等功率小的电子产品,以此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环保,岂是举手之劳? 中央电视台4月1日新闻频道《朝闻天下》节目报道说:凡是经正规厂家生产的,已达到低汞、无汞标准的一次性废电池可当普通垃圾分散处理。目前国内销售的碱性电池已达到无汞水平,碳性电池中,作为添加剂仍含有微汞,但含量在电池重量的千分之一以内。环保专家认为,如果随日常生活垃圾分散排放,对环境并不会构成危害。 新闻同时称,我国目前每年有40亿节左右的碱性电池出口到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这些国家,一次性电池都作为普通垃圾处理。 这一消息或许多少可以缓解民众对一次性废电池危害性的担忧,但是对于那些日益增多地应用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方面的铅酸蓄电池,以及普遍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上的镉镍电池呢?近年来,社会不断加大废旧电池危害性宣传,可实践中却没有实现有效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一方面是市民日益增强的环保意识和日益增加的废旧电池总量,一方面却是有关处置技术和处置途径的滞后,废旧电池的处理就在这样尴尬的缝隙中进行着”。 环保,不仅仅是举手之劳,更重在可行性措施的落实。在国外,许多国家制定严格的措施落实环保,比如德国规定只有能够回收的电池才能在市场上出售;在废旧电池处理上,美国等很多国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回收处理利用。在国内,湖北省大力建设门类齐全的废弃电池综合处置企业群,今年3月13日,该省在全国率先正式启动了城市圈废旧电池收集网络。可见,环保除了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外,更应当有完善的体制、严格的管理、先进的技术作为支持与后盾,以此规范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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